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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意思自治



上一节课我们学习了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这节课我们继续研究意思自治。下面我们来看一道试题。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教师解析

答案:BCD

本题表面上考查意思表示的构成,实际上涉及到民法的调整对象,也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形成与否。

(1)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将自己意欲实现某种私法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的行为。意思表示所表现的,必须是私法上的效果意思,即产生、变更、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A选项为请客吃饭,属于好意施惠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的人际情谊交往行为,不发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受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

(2)B项为悬赏广告,属于单方允诺的意思表示。《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情形的除外。依据本条规定,悬赏广告是广告行为人以广告方式对完成广告要求的特定行为的不特定人给付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无需相对人承诺即生效。潘某所发布的寻物启事便属于悬赏广告,故B选项正确。

(3)遗赠是指遗嘱人采用遗嘱的形式将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赠给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这一意思表示载体,授予受遗赠人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产的权利,因此,遗嘱属于一种意思表示。孙某通过日记将其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的行为便属于遗赠行为,故C项正确。

(4)民法理论一般认为,自动售货机的价格设置属于要约,购买人的投币行为属于承诺(实际上也构成交付货款的行为,一箭双雕),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的行为是一种意思表示,故D项正确。

本题答案为B、C、D。

通过知识点一同学们已经了解了民事法律行为分类的有关知识,接下来让我们学习意思自治的有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