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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本栏目是对你们学过的知识和生活中常见问题的归纳。其中,有一些共性问题,也许你会需要哦!

让我来帮你解决常见问题!

问题一: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回答: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民法的调整对象。

问题二:民法的分类是什么?

回答:

广义的民法:

广义的民法是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事普通法和民事单行法的总和,其外延包括民法典、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婚姻家庭法以及传统商法等。

狭义的民法

狭义的民法仅指编纂成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规范系统。我国采取广义民法的概念。

问题三:什么是民法的渊源?

回答:

(一)制定法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民事法律。包括:(1)民事基本法(《民法通则》);(2)民事单行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婚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以及针对特定权利主体、客体或特殊问题而制定的既有民法规范又具有行政法规范的法律,如《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民事的规范,属于民法的渊源。

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含有的民事规范,属于民法的渊源。

5.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6.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主要指最高法院所做的司法解释、案件批复意见等。

7.国际条约。国际条约对于我国国内的公民、法人也具有与国内法一样的约束力。

(二)非制定法

在我国,民事习惯成为法律渊源受到限制:必须是为人们所一体遵行并经国家认可,确信其为应当遵守的规范,并且不违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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