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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课程管理与课程资源开发



知识点二:地方课程的开发与管理


一、正确理解地方课程

地方课程是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以国家课程标准为基础,在一定的教育思想和课程观念的指导下,根据地方社会发展及其对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充分利用地方课程资源所设计的课程,地方课程是宏观课程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方课程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课程改革精神,开发地方课程资源,更好地完成国家课程改革的任务。地方课程的核心是国家课程的标准与地方课程资源的结合与融合。

从课程结构的构成来看,地方课程直接影响着宏观课程结构的状况,缺乏地方课程,或者地方课程所占的比例不恰当,都不利于优化宏观课程结构。从地方课程与国家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关系来看,一方面,地方课程既是国家课程目标在特定社区条件下的具体化,又是对国家课程的补充;另一方面,地方课程是研制学校课程或校本课程的重要依据,校本课程不能完全脱离地方课程资源和社区发展实际来体现学校特色,它需要将地方课程具体化。因而可以说,地方课程是沟通国家课程与学校课程的桥梁。从课程与学生、社会的关系来看,地方课程也是联系学生与社会的纽带。地方课程的设计特别强调学生与社会的联系,发挥地方和社区课程资源的教育作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社区实践的能力。密切学生与社会实际和社会生活的联系是地方课程的重要作用。

二、地方课程的基本特征

    

地方课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主管。其职责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确定本省执行的课程计划和必修科目课程际准;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课程改革方案,报国家教育部审批;审批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的选修课教材、乡土教材;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编教材(包括经批准编写的、在相应行政辖区内使用的教材);指导市(地)、县(市、区)教育局选用教材;指导、检查各地课程管理工作;确定中考实施办法,指导考试工作;确定某些课程管理权限的下放。

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课程实施等方面看,地方课程具有以下区别于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基本特征。

1. 地方课程的地域性特征

地方课程要体现特定地域或社区社会发展及其对学生发展的特殊要求,同时考虑特定的课程资源,因而,地方课程设计要充分研究地方社会历史条件和现实状况,挖掘地方课程资源,设计体现地域特色的课程。

2. 地方课程的针对性特征

从课程目标上看,地方课程是针对地方实际设计的,它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地方或社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学生与社会现实和社区发展的联系,使学生了解社区,接触社会,关注社会,学会对社会负责,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地方课程的设计与实施,有利于克服课程脱离社会生活的弊端。地方课程设计应充分反映地方或社区发展的现实和要求。

早在一百年前,杜威为儿童设计的课程中就包括乡土历史探讨、社区经济研究等课程。

这些课程在目标上除了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外,另一重要的目标就是针对时代发展的需要,密切学生与社区发展和社会生活的联系。在20世纪60~70年代,我国各县市中小学课程结构中,曾设计过地方课程,如乡土历史、乡土地理等等地方课程,编订了适合不同地方特色的地方课程教材。这些课程满足了不同时代的需要,在课程目标上具有一定针对性。

3. 地方课程的时代性和现实性特征

从课程内容上看,地方课程不同于国家课程中的学科课程,它不刻意追求理论知识的系统性、连贯性和深刻性,及其对学生智力发展的认知功能,但它特别强调课程内容的时代性和现实性。

要密切学生与社会生活和社区发展的联系,必须充分利用社区课程资源,以专题等各种形式设计反映社会生活和社区发展现实的课程内容,体现地方特色,促进学生认识社会,了解社会,关心社会发展,参与社会生活。在内容设计上,地方课程应具有突出的现实性,以专题和综合的形式组织内容。如果地方课程仍然是以学科的形式来设计课程内容体系,是有损于地方课程的价值的。我国有些地方把计算机、英语、礼仪作为地方课程来开发和设计,实际上,这些所谓的地方课程根本不能反映地方特色,课程内容不能体现地方或社区发展的现实性和时代性特征,而且这些课程逐步成为我国各个地方中小学共同课程。地方课程的内容应以社区或地方社会生活和社区发展的现实为依据加以系统设计。

地方课程在内容上,要向学生传授参与社会生活和社区发展应具有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关于地方或社区的基本知识,如地方或社区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社区结构等等,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能力,如社区研究、社区发展规划、社区服务等各种公益劳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总之,地方课程在课程内容上要体现鲜活的现实性。

4. 地方课程的探究性和实践性特征

地方课程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和发展学生适应地方或社区发展需要的基本素质。因而,在地方课程实施中,学生的学习活动方式不应是接受式的,而应是探究式的、实践式的。学生在学习关于地方和社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研究社区现实问题,探究每个社会成员适应社区发展需要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同时,通过参与社区生活、社区服务等各种活动,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

三、地方课程的管理

1. 地方课程是承上启下的。在课程管理的权限上,以及课程开设的门类、年级、年限和课时上,中央、地方、学校各司其职。中央对必修课程和限定性选修课程的设置(包括科目和总课时)及其标准,仍要统一管理,以体现国家对中小学教育的基本要求,这也是中小学毕业生质量合格的基本保证。与此同时,又给地方和学校留有充分余地,以便他们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弹性处理。地方(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权遵照国家颁布的课程计划,制订本地的中小学课程计划,有权对任意选修课程和活动类课程提出实施方案。至于各种课程的具体安排,则学校有权根据中央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课程计划的规定,从实际出发做出决定,大力开发校本课程。这样做,有利于学校在实现国家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办出各自的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

2.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地方课程的管理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确定本省执行的课程计划和必修科目课程际准;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课程改革方案,报国家教育部审批;审批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的选修课教材、乡土教材;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编教材(包括经批准编写的、在相应行政辖区内使用的教材);指导市(地)、县(市、区)教育局选用教材;指导、检查各地课程管理工作;确定中考实施办法,指导考试工作;确定某些课程管理权限的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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