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本知识点内容,学习者应学习以下相关知识,记着还有相关视频和电子讲义来帮助你学习呀!
一、教育行政复议制度
教育行政复议,是指教育行政机关或个人在行使教育行政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就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教育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教育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一)教育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1. 对教育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
2. 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行为不服的
3. 不作为违法的
4. 对教育行政的侵权行为
(二)教育行政复议机关
有以下几类教育行政复议机关:(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教育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管辖;(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教育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3)特定的复议机构。主要针对法律授权组织的行政行为所引发的复议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应由直接主管该组织的教育行政机关充当复议机构。
此外,当行政机关因复议管辖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或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制定管辖。申请人向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由最先收到复议申请书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管理相对人在法定复议期限内向信访部门申诉的,信访部门应及时告诉申诉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三)教育行政复议的程序
1. 复议申请的提出
行政相对人可以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可以超出60日的除外,但是延期不得超过30日。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是口头申请。
2. 复议申请的受理
3. 教育行政复议的审理
4. 教育行政复议的决定
5. 教育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在作出教育行政复议的决定后,复议机关应将复议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定的效力。除法律规定终结的复议外,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申请人预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区别情况由最初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教育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 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同时,《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对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做了明确规定:
1.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行政诉讼程序
1. 一审
(1)起诉
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
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判决是法院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2. 二审
二审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我国行政案件的审理采取两审终审制度。
3. 执行
行政案件裁定、判决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裁判,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照职权采取强制措施,以执行人民法院裁判的法律制度。
1. 行政相对人可以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可以超出60日的除外,但是延期不得超过( )日。(单项选择题)
A. 15日内
B. 30日内
C. 45日内
D. 60日内
2. 教育行政复议分为申请、受理、( )审理、决定和执行等几个步骤。(单项选择题)
A. 审查
B. 审理
C. 审讯
D. 审检
您已经学习了以上知识点的内容,下面让我们一起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