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与反思
学校事故处理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为法律依据。学校事故处理种类繁杂,根据担责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学校行为导致的学校事故;学生间行为导致的学校事故;第三人行为导致的学校事故、因受害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校事故和免除或减轻学校责任的学校事故。学校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学校因素、教师因素、学生自身因素和其他突发因素等方面。学校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焦点是赔偿问题,即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多少。在解决学校过错纠纷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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