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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见的未成年学生受到侵害的权利
(一)人身权。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是未成年学生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权利。
(二)名誉权。名誉权就是未成年学生享有的维持自己获得公正的社会评价的权利,是每个人对自己在名誉上的利益所享有的权利。
(三)隐私权。隐私权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四)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未成年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利。《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五)财产权。未成年人在一般情况下,没有个人财产,但有些未成年人也可能拥有财产,例如有的青少年有发明专利,有的因继承财产或接受他人赠予财产而成为财产所有权的主体。
二、未成年学生的法律保护体系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对未成年学生保护体系,主要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方面。
(一)家庭保护
1.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 用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二)学校保护
1.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
3.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变相体罚未成年学生
4. 加强安全管理
(三)社会保护
1. 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思想活动进行积极引导
2. 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
3. 禁止有害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及侵蚀其思想的行为
(四)司法保护
1. 对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司法保护
2. 对有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1.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保护体系包括哪几方面( )。(多项选择题)
A. 家庭保护
B. 学校保护
C. 社会保护
D. 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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