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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学生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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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社会关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一方面,学生作为公民来说,享有《宪法》、《民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利,也承担相应的公民义务,但是因为学生的年龄、身份等因素,他们又成为社会关系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即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来说,他们又具有特殊的权利。不同的社会角色与身份,学生的法律地位也不同。

一、作为公民的学生

学生作为一般社会关系中的公民,享有《宪法》及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学生享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权、社会经济权利,同时还有受教育的权利。

二、作为受教育者的学生

学生除了拥有作为公民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之外,同时作为受教育者,即以学生身份所享有的法律地位,以及由该法律地位所确定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

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大多是未成年人。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对于未成年人的立法宗旨都是保护至上。我国在2006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1999年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整体构成了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

 

边学边练

1. 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对于未成年人的立法宗旨都是(  )。(单项选择题)

A. 利益至上

B. 教育之上

C. 惩戒至上

D. 保护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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