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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学校的设立



同学们,请运用你学到的知识,尝试分析以下案例。

案例

为规范正常的办学秩序,8月26日上午,县府办、教育、民政、公安等10余个部门联合行动,对4家擅自举办并招生的非法民工子弟学校予以取缔。

记者随检查人员先后来到位于浦阳街道的阳光学校、虞宅乡的虞宅外国语学校、开发区内的七里外国语学校和黄宅镇的亮晶晶民工子弟学校。据了解,有关部门已于8月23日向这几所学校下发了《停办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办学。但在现场记者发现,部分学校还在继续“招生”。

在虞宅外国语学校大楼前的空地上,一名工作人员正在招生,简陋的桌子上放着一摞招生广告。执法人员当场查收了招生广告资料。在阳光学校检查时,陆陆续续有家长带着孩子前来报名。检查人员对家长进行了细致的解释工作,并劝其到正规的民工子弟学校报名。据亮晶晶民工子弟学校的负责人介绍,该学校已经招收了600多名学生。检查人员了解情况后,责令其清退已经收缴的学杂费并关停学校。

问题:如何用相关法律知识分析这一新闻。

 

教师解析

教育行政部门对各类学校的设立负有监督管理职责。这几所学校既没有办学许可证,也没有在县教育局备案注册,就连办学场地、办学章程、办学规模和办学设施都一概不清,有些学校的校舍甚至是由厂房改造的,由简易工棚搭建的活动场地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予以坚决取缔。但政府也应考虑到打工子弟的受教育权问题,积极妥善解决其入学问题。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相信您对本知识点已经有了很好的掌握。再让我们梳理下思路,一起总结与反思本知识点的学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