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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总结与反思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自然人;二是法人;三是国家。法律对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确认是通过对其能力的确认来实现的。这种能力的确认表现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和人身利益。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就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依法应当履行的责任,它是教育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二者存在着结构相关、数量相当、功能互补和价值主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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