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具体案例探讨税收管辖权冲突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和知识
结合本章相关知识,找到典型相关案例,与身边的同学进行讨论,并运用学过的税收管辖权冲突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或知识加以分析,以帮助同学们更好的结合实际,掌握本章的学习内容。
1.与同学们讨论相关案例
2.运用税收管辖权冲突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及知识进行分析。
1.根据税收管辖权冲突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及知识对具体案例进行解析
2.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案例分析报告。
A国与B国订立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规定:“缔约一方不应缔约另一方的产品征收任何形式的超过国内类似产品直接或间接承爱的国内税负,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在税收协定签订后六个月,A国政府决定对汽车征收特别消费税,但计算方法因汽车是本国生产或进口而有所不同。国产汽车是以汽车出厂价作为计税依据,而进口汽车则以汽车出厂价加一定的比例税率征收附加税。A国是B国的汽车的主要进口国,由于该特别消费税的征收,致使B国的汽车出口量下降。B国因而向A国发函,认为A国违反了双方间的税收协定,要求A国立即取消对进口汽车的歧视待遇,双方遂发生争议。
一、 本案所触及的税收无差别待遇原则相关知识与内容
作为国际税收协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无差别待遇原则往往是各种双重征税协定原则之一。无差别待遇原则是指缔约一方国民在在缔约另一方的税负或有关条件,不应当与该缔约国国民在相同情况下负担或可能负担的税收或有关条件不同或比其更重。双重征税协定中规定的税收无差别待遇原则通常包括四方面内容:(1)国籍无差别,即不因具体纳税人的国籍不同而在纳税上受到歧视待遇。(2)常设机构无差别,即缔约国一方企业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的税收负担,不应高于进行同样活动的缔约国另一方企业。(3)费用扣除无差别,指在企业之间没有特殊关系的正常交易情况下,缔约国一方企业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费用款项,在确定该企业应税所得额时,应与在相同情况下支付给缔约国一方居民一样给予扣除。(4)资本构成无差别,即缔约国一方企业的资本,不论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为缔约国另一方居民所拥有或控制,该企业负担的税收或条件,不应与该缔约国一方其他企业不同或比其更重。
二、本案的解析
在本案中,尽管A国政府认为其立法并未构成对外国产品的歧视待遇,认为因为外国往往会给出口商一定的价格优惠,以弥补其在国内的销售等费用,因而需要对进口汽车征收较高的税负以抵消进口商的利润。但B国政府指出出口商给予进口商一定优惠,以弥补其在国内发生的费用是正常的,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不把这种优惠计入进口商的利润,因而A国的征税标准不合理,构成了对外国汽车的歧视,违反了其所承担的无差别待遇的义务。由于 A国无法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特别消费税的客观性、合理性,因此在B国的强烈要求下,A国不得不修改该特别消费税法,取消了针对B国汽车的特别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