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单元中,我们学习了国际项目融资的相关内容,,这一单元我们来学习和了解国际债券法律制度
通过上述视频,我们可以对国际债券法律制度有所把握,现归纳总结如下:
国际债券是指发行人、购买人分别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情况下,采用发行地国家的货币或第三国货币标价的债券。国际债券可以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外国债券是指发行人在外国资本市场上发行,以发行人本国货币标价的债券。欧洲债券是指在几个国家的资本市场同时发行,采用国际承销团承销,以第三国货币计价,不要求登记或过多披露其他信息的债券。此债券由于首先在欧洲几个国家市场被发明和推广,所以称“欧洲债券”。 国际债券同国际贷款相比的特点是:(1)可流通性。(2)对外国的投资人发行。(3)投资者多数是隐名投资者。(4)债券只能通过规定的市场发行机制向投资者发行。(5)担保是契约式的,难要求加速还款。国际债券的发行也因为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外国债券发行方法主要有:(1)私募 (2)初步招募 (3)限期发行。欧洲债券发行通常采用非常传统式的方法,其发行由三部分人组成:一是经理(3人到12人不等);二是承销人(由机构投资者组成);三是销售团(由专业经纪人组成)。 国际债券必须是可流通的,决定其可流通性的法律通常是转让交付发生所在地的法律。国际债券的蓦集文件主要有招股说明书与合同文本。国际债券的发行都要求提供发行人、筹款人的详细资料,这些内容要在招股说明书中写明。招股说明书内如果出现错误陈述和重大误导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都有免责的规定。国际债券的合同文本通常是标准的合同文本。债券合同的标准条款通常包括:(1)发行人声明条款。(2)债券的形式与流通转让。(3)保证条款。包括“平行条款”和“消极担保条款”。 (4)利息条款。(5)财务信息通知条款。(6)还款与支付。(7)时效与违约条款等。国际债券募集文件涉及到大众投资者的利益,所以,如果募集债券文件内容中有重大误导,或错误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的人员必须承担责任。普通法系国家倾向于所有在文件上签名的人士都承担责任。美国公司发行债券的做法是指定一个受托人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这通常被称为“美国式信托”。这种做法的好处是:(1)受托人有债券运作的经验,可以帮助债券投资者办理有关债券的各种业务事宜。(2)受托人可以提供其他信息来源为债券投资者提供咨询意见。(3)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个别债券持有人进行诉讼程序是不可行的,有了受托人,他可以代表所有债券持有人进行诉讼。(4)由于国际债券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受托人为债券持有人提供更多的保护。(5)可以保证所有的债券持有人按比例得到付款,减少差别待遇。(6)受托人有单方面的授权改正债券发行中的明显错误。在国际债券的法律适用上,通常适用市场地的法律,而对于民事赔偿的法律适用,法院可以决定适用本地的法律,也可以适用民事侵权发生地的法律,还可以适用与民事侵权行为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
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外国债券发行的方法是( )。(单项选择题)
通过国际债券的概念发行及相关问题的学习,你是否了解了国际债券法律制度?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