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单元中,我们学习了海外投资法对海外投资的鼓励措施和管理措施,,这一单元我们来学习和了解海外投资法最重要的内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通过上述视频,我们可以对海外投资保险有了深刻地了解,现归纳总结如下: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其特征: (1) 海外投资保险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的,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投资为目的。 (2) 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而且被保险的私人直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 (3) 海外投资保险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如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等,不包括一般商业风险。 (4) 海外投资保险的任务,不单是像民间保险那样在于进行事后补偿,而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海外投资的保险人、保险范围、保险对象、投保人、保险程序及赔偿和救济等。海外投资的保险人主要有三类:政府公司、政府、政府公司和政府共同作为保险人。海外投资的保险范围主要限于政治风险,包括征收险、外汇险 ( 也称转移险 ) 、战争与内乱险等。征收险一般是指由于东道国政府实行征收或国有化措施,致使投保者的投资财产受到部分或全部损失,则由承保人负责赔偿。外汇险包括禁兑险和转移险。禁兑险是指,作为被批准投资项目的利润或其他收益,或因投资回收或处分投资财产而获得的当地货币或其他货币,在东道国禁止兑换成投资国的货币或可兑换的货币。转移险是指作为被批准投资项目的利润或其他收益,或因投资回收或处分投资财产而获得的当地货币或其他货币,由于东道国的禁止或其他原因无法自由转移回投资国。战争与内乱险 ( 简称 “ 战乱险 ”) 是指由于战争、革命、暴动或内乱的结果致使投资者在东道国的投保财产受到损害,而由承保人负责赔偿。海外投资保险的保险对象指的是合格的投资。合格的投资包括投资本身的合格及东道国的合格。投资合格的标准是:(1)必须符合投资者本国的利益;(2)必须符合东道国经济发展;(3)一般只限于新的海外投资。东道国合格的标准因各国情况不同而不同,但通常都会把发展中国家作为其中一个标准。对于投保人一般是本国的国民、公司或合伙。
在下列选项中,并非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法律特征的是( )。(单项选择题)
过渡语:通过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学习,你是否了解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含义、特征及相关的内容?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