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本栏目是对你们学过的知识和生活中常见问题的归纳。其中,有一些共性问题,也许你会需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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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理贸易的法律与制度是各国政府或为保护和促进国内生产、增加出口、限制进口而采取的鼓励与限制措施;或为政治目的,对进出口采取禁止或限制的措施。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制度分为两种:一种是对进口贸易的管理;一种是对出口贸易的管理。其中前者具体范围包括:关税制度、许可证制度、配额制度、外汇管理制度、商品检验制度等。
关税是一国政府为管理对外贸易,由海关对所有进出关境的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关税是一种附加税。国家对外国商品进口课征的关税称为进口关税,对本国商品出口国外课征的关税称为出口关税。关税通常可分为优惠关税、普通关税和特别关税三类。
配额制度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期限内,对某些进出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设定最高限度的制度。在限额内的商品可以进出口,超额度的不准进出口或要交纳较高的关税或罚款。对进口设定的限额称为进口配额,对出口设定的限额称为出口配额。进口配额可分为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出口配额又可分为主动配额和被动配额。
GATT1994的最惠国待遇是指在对输出或输入,有关输出或输入及输出入货物的国际支付转账所征收的关税和费用方面,在征收上述关税和费用的方法方面,在输出和输入的规章手续方面,以及在本协定第 3 条第 2 款 ( 国内税 ) 及第 4 款 ( 国内规章 ) 所述事项方面,一缔约方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应当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所有其他缔约方的相同产品。其特点是:内容的确定性、多边性、无条件及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