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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四、违反合同的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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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上述视频深入了解了违反卖合同的救济措施, 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针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的不同特点分别规定了各自的救济措施,此外公约也对买卖双方都采用的救济措施做了规定

对于卖方违约时买方可采用的救济措施,公约规定了四种:(一)实际履行.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可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包括要求卖方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或对不符合规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或提交替代物等。实际履行的条件:(1)买方不得采取与这一要求相抵触的救济方法;(2)买方应给予卖方履行合同的宽限期;(3)当卖方交货不符时,只有构成根本违反合同,买方才能要求提交替代物;(4)法院是否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依赖于该国国内法的规定。(二)减少价金.当卖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可要求减少价金。公约规定,不论价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减低价格。但在下列情况下,买方丧失要求减少价金的权利:(1)如果卖方已对交货不符采取了补救办法;(2)买方拒绝了卖方对违约采取的补救办法或对卖方提出的补救办法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答复。(三)宣告合同无效.公约规定,当卖方不履行合同或公约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所谓根本违反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蒙受损害,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其内容是:(1)卖方不交付货物、延迟交货或交货不符或所有权有瑕疵构成根本违反合同;(2)卖方声明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交货义务;(3)在买方给予的宽限期届满后仍不履行合同.(四)损害赔偿 根据公约的规定,买方享有不因其行使采取其他救济办法的权利而丧失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无论买方采用了实际履行并给予宽限期,或减少价金或宣告合同无效等救济方法,如果不足以弥补由于卖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买方仍可以继续要求损害赔偿

对于买方违约时卖方可采用的救济措施,公约规定了三种:(一)实际履行.(二)宣告合同无效(三)损害赔偿

对于买卖双方都可采用的救济措施,公约主要特别规定了先期违约.先期违约在国内法上的含义是指在合同订立以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公约规定:如果订立合同后,另一方当事人由于下列原因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义务:(1)他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他的信用有严重缺陷;(2)他在准备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中的行为。如果在履行合同日期前,明显看出一方当事人将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边学边练

在下述选项中,哪种不属于卖方可采用的救济措施( )(单项选择题)

通过对违反合同的救济措施的学习,你是否掌握了国际货物买卖中当对方违约时买方或卖方可采用的救济措施及双方都可采用的救济措施?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