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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 国际货物贸易法概念及主要法律渊源



同学们,请运用你学到的知识,尝试分析下面的案例。

案例:

我国A公司2016年3月与新加坡B公司签订一顶合同,以CIF价格条件向新加坡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订立后,A公司4月11日运抵上海港码头交给承运人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承运船舶,4月15日开始装船,并于当日装货完毕。4月16日承运船舶启航,5月4日到达新加坡,5月8日B公司提货。请回答:如果双方采用了国际商会2010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那么该批货物的风险何时由卖方A公司转移给买方B公司。

教师解析

本案显然属于国际贸易术语(价格条件)中风险转移的时间问题,该批货物的风险应当是在4月11日由卖方A公司转移给买方B公司。风险的转移时间一直是国际贸易术语尤其是与海运有关的几个贸易术语(CIF、FOB和CFR)中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问题。在201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之前,这几种价格条件的风险转移都是以装运港的船舷为界,但201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则改为交货转移风险,以解决国际贸易术语长期以来与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风险转移时间规定的矛盾和不一致。故按照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该批货物的风险应在A公司4月11日运抵上海港码头交给承运人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承运船舶时由卖方A公司转移给买方B公司.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你是否掌握了国际货物贸易法渊源中国际商事惯例中双方权利义务的相关内容和理论知识?下面我们进入总结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