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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四、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同学们,请运用你学到的知识,尝试分析下面的案例。

中巴瓜达尔(瓜德尔)港合作项目

瓜达尔深水港位于巴基斯坦西南俾路兹斯坦省瓜达尔市,东距卡拉奇约460公里,西距巴基斯坦─伊朗边境约120公里,南临印度洋的阿拉伯海,位于霍尔木兹海峡湾口处。瓜达尔深水港是巴基斯坦第三大港口,可以作为东亚国家转口贸易及中亚内陆国家出海口。

该港口于2002年3月开工兴建,中国政府应穆沙拉夫总统的请求为该港口建设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投资2.48亿美元,其中中方提供资金1.98亿美元。瓜德尔港建成后,不仅会带动贫困落后的俾路支省乃至整个巴基斯坦的经济发展,还将成为阿富汗、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内陆国家最近的出海口,担负起这些国家连接斯里兰卡、孟加拉国、阿曼、阿联酋、伊朗和伊拉克等国甚至与中国新疆等西部省份的海运任务,成为地区转载、仓储、运输的海上中转站。

2007年3月建成后,由新加坡港务局通过国际招标中标后负责运营,租赁期为40年。2010年9月底,巴基斯坦政府对将瓜达尔港运营权交由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管理展开重新评估,确认瓜德尔港投入运营来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此后 巴方开始多次提出要把瓜达尔港交给中国管理。

2013年2月18日瓜达尔港经营权从新加坡公司移交给中国海外港口控股有限公司的协议在巴基斯坦总统府签署。

2015年11月11日,中国海外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正式接手巴基斯坦瓜德尔港2281亩(约9.23平方千米)土地使用权,租期43年。中方企业将管理瓜德尔国际机场、瓜德尔自由区和瓜德尔海运服务3家公司,全权打理瓜德尔港业务。

2016年9月2日,中巴合作建设的巴基斯坦瓜达尔港自由区奠基仪式在瓜达尔港港区隆重举行,标志着瓜达尔港建设从港区朝着工业园区扩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016年11月13日,巴基斯坦中资港口瓜达尔港正式开航,包括巴基斯坦总理谢里夫、陆军参谋长拉希勒及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孙卫东在内的中巴官员见证了首批中国商船从瓜达尔港出海。

对于中国而言,瓜达尔港合作项目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与战略意义,因为瓜达尔港是中巴经济走廊的终端,而中巴经济走廊又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旗舰项目.因而,搞好中巴瓜达尔港合作项目,不仅会促进中巴经济走廊的最终形成,而且也会成为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助力.

教师解析

中巴瓜达尔港合作项目作为中巴经济走廊的龙头和枢纽,它的成功,不仅对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而且对中国一带一路的战略的实施都具有非凡的意义.而从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维度,正是由于中巴双方在该项目的合作过程中遵循和体现了平等互利和国际合作以谋发展这两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才使得该项目能够顺利完成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学习,你是否掌握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问题,下面我们来进入总结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