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单元中,我们着重介绍了国际经济法的渊源,这一单元,我们将学习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在国际经济法的规则体系中居于最重要和核心的地位,如果不遵循这些基本原则,那么正常国际经济交往就很难顺利进行,国际经济法的规则体系也很难正常存在.要学习和了解这个问题,我们首先以下面的案例作为切入点
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或称东南亚金融危机始于泰铢贬值,1997年7月2日.泰国被迫宣布泰铢与美元脱钩。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当大泰铢汇率狂跌20%。和泰国具有相同经济问题的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等国迅速受到泰铢贬值的巨大冲击。7月11日,菲律宾宣布允许比索在更大范围内与美元兑换,当大比索贬值11.5%。同一天,马来西亚则通过提高银行利率阻止林吉特进一步贬值。印度尼西亚被迫放弃本国货币与美元的比价,印尼盾7月2日至14日贬值了14%。
继泰国等东盟国家金融风波之后,台湾的台市贬值,股市下跌,掀起金融危机第二波,10月17日,台市贬值0.98元,达到1美元兑换29.5元台币,创下近千年来的新低,相应地当天台湾股市下跌165.55点,10月20日。台币贬至30.45元兑1美元。台湾股市再跌301.67点。台湾货币贬值和股市大跌,不仅使东南亚金融危机进一步加剧,而且引发了包括美国股市在内的大幅下挫。10月27日,美国道,琼斯指数暴趴554.26点,迫使纽约交易所9年来首次使用暂停交易制度,10月28日,日本、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和泰国股市分别跌4.4%、7.6%、6.6%、6.7%和6.3%。特别是香港股市受外部冲击,香港恒生指数10月21 H和27日分别跌765.33点和1200点,10月28日再跌1400点,这三大香港股市累计跌幅超过了25%。
11月下旬,韩国汇市、股市轮番下跌,形成金融危机第三波。11月,韩元汇价持续下挫,其中11月20日开市半小时就狂跌10%,创下了1139韩元兑1美元的新低;至11月底,韩无兑美元的汇价下跌了30%,韩国股市跌幅也超过20%。与此同时,日本金融危机也进一步加深,11月日本先后有数家银行和证券公司破产或倒闭,日元兑美元也跌破1美元兑换130日元大关,较年初贬值17.03%。
从1998年1月开始、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重心又转到印度尼四亚、形成金融危机第四波。l月8日,印尼盾对美元的汇价暴跌26%。l月12日,在印度尼西亚从事巨额投资业务的香港百富勤投资公司宣告清盘。同日,香港恒生指数暴跌773.58点,新加坡、台湾、日本股中分别跌102.88点、362点和330.66点。直到2月初,东南业金融危机恶化的势头才初步被遏制。
众所周知,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影响巨大,不仅影响到东南亚经济,而且影响到整个亚洲经济,甚至对世界经济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在分析亚洲金融风暴产生的原因时,除了提及金融大鳄索罗斯的狙击及这些国家经济的内部矛盾性等原因外,.经常被强调的一个原因就是国家的经济主权.请同学们思考一下,这场金融危机到底和国家的经济主权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们在国家的经济主权问题上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在本单元的内容中都有所触及.下面,我们将进入本单元的视频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