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标识设计的基本原则
文字标识设计原则与要求是学好文字标识设计与创造优秀作品的基础。
文字标识设计的基本原则
可读性
可读性、识读性是文字设计构思的基本原则
文字图形化是由文字原有形态的“破”与“守”来完成的
“破”是对原有笔形、结构的突破,以构成新的形态;
“守”在于新的设计依然要保持人们对文字的识读性,视觉新意要建立在固有的意识之上。
2.图形性
在商业推广或者信息交流中,文字需要进一步图形化以增强视觉冲击力,强化感染力。这是文字设计的趋势,也是为了满足人们快速阅读,获知信息的需要。
图形化文字主要应用于企业标识、品牌形象、信息标题、广告标语等方面。
3.整体性
在处理文字时,即使仅仅是一个品牌名称、词组或者一句话,也应该将其作为整体看待,从字形、笔画、结构及手法上追求统一性,不然将降低文字图形的视觉强度,无法起到吸引受众实现的作用。
文字设计的整体性表现在:
笔形:追求笔画形状、大小、宽窄、方向一致;
结构:字与字之间相互穿插、互相补充、形成整体外形。还可以通过笔画共用连接成一体,及通过辅助图形将文字统一在一起,构成整体形态。
意象性
意象——寓“意”于“象”,即将主观意念通过形表达出来。
意象性在文字设计中表现为:
笔形、结构及整体形态是否能够很好地反映出其文化属性、行业特征、理念追求以及某种情绪;
不同性格的文字则应对应不同的使用场景和形象要求来体现。
独特性
文字形态的独特性是现代文字设计的重要目标,文字独特性表现是构成文字视觉张力和感染力的基础。
现代文字除了阅读以外,很大程度上是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的代表。
文字设计的独特性表现在:
构思:新颖别致,根据字义和概念要求巧妙组织,使文字笔形及机构突破固有形态,从而区别于大众样式,给人新意;
表现手段多样:例如手写、刀刻、拓印、剪纸、拼贴等,不同手段和材料构成的文字,具有别致的质感、增强其视觉感染力。
艺术性
人们对品牌及产品除了基本的功能要求外,还包含着审美需求。
作为品牌名称及形象象征的文字图形,良好的艺术感染力,有助于消费者沟通,从而获得消费者较快和长久的认可。
文字设计的艺术性表现在:
艺术性是表现力与审美把握的综合结果,是形态、组织、节奏、韵律、质感、色彩等因素的综合体;
更多的了解艺术思潮、流派、分析、挖掘人美的审美潜能;
人们审美意识并不统一,而是复杂、变化的,所以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
(二)文字设计的基本要求
1.笔画规范
2.结构严谨
满收虚放 平和视觉
中线基准 左右平衡
上紧下松 中心稳定
区分主次 穿插避让
间距与行距
准确传达品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