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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



 


一:形式美的基本法则概念

(一)和谐:判断两种以上的要素,或部分与部分的相互关系时,各部分所给人们的感受和意识是一种整体协调的关系。

(二)对比与统一:对比又称对照,把反差很大的两个视觉要素成功地配列于一起,虽然使人感受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具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

(三)对称:一条直线(一个点),将图形划分(旋转)为形状完全相等(相同)的两部分,这个图形就是轴(点)对称的图形,这条直线称为对称轴(对称点)。

(四)平衡:在平面构成设计上的平衡并非实际重量的均等关系,而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平衡。

(五)比例: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

(六)重心:人的视觉感官与造型的形式美的关系比较复杂,人的视线接触画面,视线常常迅速由左上角到左下角,再通过中心部分至右上角经右下角,然后回到以画面最吸引视线的中心视圈停留下来,这个中心点就是视觉的重心。

(七)节奏与韵律:是指以同一视觉要素连续重复时所产生的运动感,称之为节奏。平面构成中单纯的单元组合重复易于单调,由有规则变化的形象或色群间以数比、等比处理排列,使之产生音乐、诗歌的旋律感,成为韵律。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八)联想与意境:平面构图的画面通过视觉传达而产生联想,达到某种意境。联想是思维的延伸,它由一种事物延伸到另外一种事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