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上述视频深入了解谈判产生的历史根源。学员们要掌握三个根源,即解决冲突的需要、力量均衡的产物和利益互惠的媒介。也了解了谈判的发展历史。
1. 解决冲突的需要
在原始社会,人类为了维持生存,主要通过获取自然物,如捕鱼,狩猎,采摘野果之类果腹,到中后期才开始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适应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有限,物质财富严重不足,因而食物和工具等稀缺物品成了相互争抢的对象,争执中对方当然要陈述自己的理由以维持或赢得自己的利益,这就是谈判的雏形。双方争执一般有两种结果:一是矛盾得到解决,财务归有理者或平分;二是口头争夺不能使矛盾得到彻底解决,致使矛盾激化,甚至诉诸武力,用武力解决。“自古军兵好战,用兵之道,攻心为上。”古人如是说。
案例一:郑板桥吟诗退小偷
郑板桥晚年辞官后,两袖清风,一天晚上风雨交加,郑板桥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这时,一个小偷悄悄溜进来,郑板桥稍思便转身低吟:“细雨蒙蒙夜沉沉,梁上君子进我门”,这时小偷接近床边,闻声暗惊。只听其又吟“腹内诗书有千卷,床头金元无半文。”小偷听罢转身出门,又听里面说:“出门休惊黄尾犬”,真有一只黄色尾巴的狗;小偷刚爬墙,又听见“越墙莫损兰花盆”,小偷一看果然有一盆兰花。郑板桥对小偷赶而不抓,抓则有场恶斗,而赶则一毫不损,引而不发,不战而胜,实为上策。
2. 力量均衡的产物
在原始社会,当氏族、部落和部落联盟之间为争夺领土、财富或为争霸一方而进行战争时,有时会出现双方不分胜负,达到势均力敌的事态。在这种情况下,用战争的方法可能对双方都不利,两败俱伤。于是,谈判便成了解决矛盾的另一种手段。
如果没有双方平等的地位和关系,在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谈判就很难形成。力量强大的一方就不会同意进行谈判,力量弱小的一方也会失去与对方谈判的资格。如在我们耳熟能详的白毛女中,黄世仁与杨白劳之间存在着债务关系,但由于地位不平等,身份相差悬殊,明显黄世仁强势而杨白劳弱势,此种情况下,弱小者便没有发起谈判的可能,只能受人鱼肉。
3. 利益互惠的媒介
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也由此产生。哪里有商品生产哪里就有交换,有商品交换的地方就有谈判的存在。随着商品交换的日益频繁,商品交换的场所日益固定,市场也应运而生。在神农氏时,《易•系辞》市场就有这样的描述:“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交易的过程离不开讨价还价,讨价还价的过程就是谈判。
谈判往往是在个人之间或不同利益集团之中进行的,由于利益关系不同,谈判者往往要“各为其主”,谋求各自不同的利益。经过商讨,最终能够达成使谈判方都满意的协商结果,便是取得了谈判成功。
案例二:野猪归谁
阿大在采摘野果的途中,无意间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野猪,兴高采烈的跑过去,心想着可以拥有一顿美美的晚餐。就在这时,阿虎一根竹棍飞去,将野猪射杀致死。两个人都想将野猪据为己有,阿大认为是自己先发现的,就应该归自己所有,阿虎则认为是自己杀死的野猪,就应该归自己所占,二人为了这头野猪争执不休。僵持之下,阿大决定让步,提议将野猪平分,二人各占一半,阿虎同意了这个想法,于是二人商量好如何分割野猪后,各自带着自己的部分满意而归。
一般情况认为,在原始社会中期以前,人类的谈判只是原始的、简单的、自发的协调活动,目的时缓解矛盾和冲突。但它已经具备谈判的基本属性,已经形成了谈判发展的雏型。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原始社会的后期,人们解决冲突,缓解纷争常常通过非武力的手段来进行。不管当时的人们有没有意识到,实际上他们已经在运用谈判了。从古书中发现的最早的有关谈判的典型记载,是炎黄部族在涿鹿之战后,蚩尤部“乃说于黄帝”。在我国古代,“傅别”、“质剂”、“书契”、“券”、“约”、“契符”、“总账”、“具结”等都是与合同类似的文书取予以书契。而契约和合同,这都是体现谈判结果的文书。可见,谈判在我国文字记载中出现的还是比较早的,并且在不断进步和完善。
谈判真正被人们重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世界局势朝着有利于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方式发展。各国间的联系与交往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密切,因此,谈判活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如在1959年日内瓦多边裁军谈判,板门店结束的朝鲜停战谈判,中共的重庆谈判等政治谈判,有1986-2001年,历时15年的中国入市谈判等。第二,作用越来越重要。谈判的成功与否不仅推动着社会经济发展与繁荣,而且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深刻地影响着人们。谈判的结果如何,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利益,有时还会影响一个国家、整个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更有甚者,对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发展都产生重要的影响。第三,谈判活动越来越正规。无论从时间、地点、安排座次、谈判人的准备及谈判着装等诸方面都更加的正规,更加的注重细节和礼仪。 4.谈判科学越来越受到关注。谈判日益被人们所重视,谈判不再只是一种实践,更是一门学问,谈判学的兴起,各种谈判原则,谈判理论的推出,都使谈判这一活动变得越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