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练习
一、名词解释
观察法 自然观察法 实验观察法 参与观察 非参与观察
结构式观察 无结构观察
二、简答
1.观察法有哪些特点?
2.观察法的类型有哪些?请各举一例?
3.观察法的误差有哪些?如何防止这些误差?
4.事件取样和时间取样有何区别与联系?
5.参与观察有哪些步骤?
一、名词解释
1.观察法:教育研究中的观察法是指研究者通过感官或借助于一定的科学仪器,在自然状态下,有目的、有计划地考察和描述客观对象(如教师、学生的某种心理活动、行为表现等)而获取其事实资料的一种方法。
2.自然观察法:自然观察法是在自然发生的条件下,在对观察对象不加干预和控制的状态下考察人的各种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搜集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实验观察法是通过人为地改变和控制一定的条件,有目的地引起被研究对象的某些心理现象,以便在最有利的条件下对它们进行观察,搜集有关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
3.参与观察:参与观察又叫做局内观察,就是观察者参与到被观察者的实际环境之中,并通过与被观察者的共同活动从内部进行观察。根据参与程度的不同,又可将参与观察分为完全参与观察和不完全参与观察。非参与观察又被称为局外观察,就是观察者不参加被观察者的群体,不参与他们的任何活动,完全以局外人或旁观者的身份进行观察。
4.结构式观察:结构观察指观察者事先设计好观察的内容和项目,制定出有关观察表格,并在实际观察活动中严格按照其进行观察记录。
二、简答
1.观察法有那些特点?
(1)环境的自然性
(2)以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为前提和指导
(3)借助于一定的观察工具
2.观察法的类型有哪些?请各举一例。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观察法分为不同的类型。
(1)根据观察数据是在自然条件下取得还是在人为干预和控制条件下取得,观察法可分为自然观察法和实验观察法。
(2)根据观察时是否借助有关仪器,可以把观察法分为直接观察法和间接观察法。
(3)根据观察者是否直接参与到被观察者所从事的活动之中,观察法可分为参与观察和非参与观察。
(4)根据观察内容是否有统一设计的、有一定结构的观察项目和要求,可以将观察法分为有结构观察和无结构观察。
(5)根据观察内容是否连续完整以及观察记录的方式的不同,观察法可分为叙述观察,取样观察和评价观察。
3.观察法的误差有哪些?如何防止这些误差?
(1)被观察者的偏差
当被观察者身心异常时,例如生病、饥饿、困倦或正闹情绪等状态时,其表现与平时不同。这时,一般应换一个时间再进行观察(日记法除外)。 另外,当被观察者知道他们在被观察时,其行为也会有所改变,或者变得更好,或者变得更坏。解决办法有两个:其一,由于被视察者的这种反应性在一段时间后会逐渐减弱,只要持续地观察较长一段时间,待恢复正常后再正式观察。第二种方法是观察者选择一个不显眼、不让被观察者看到的地方进行观察,有条件可在实验室装上单向玻璃或采用摄像机记录,这种方法可消除观察者的反应性,但它要求较高的观察技术和昂贵的设备。
(2)来自观察者的偏差
有时,偏差源于观察者的技术问题。观察者对所要观察的行为不明确,观察方法、技术不熟练,记录不熟悉而记错或遗漏主要细节等,从而使观察所得资料不完全反映实际情况。解决办法是观察实施前对观察者进行认真培训。要想成为一个好的观察者,就必须经过练习。练习不仅能帮助我们掌握观察技术,而且能提高我们对要观察的事件的敏感程度以及判断能力,使观察更为准确可信。 观察者的"期望"也会带来偏差。观察者对要观察的问题有主观倾向性。例如,对独生子女性格特征进行观察,若观察者认为独生子女有许多缺点,在观察时就容易对独立子女的性格弱点很敏感。另外,有的观察者希望观察结果符合研究者或观察者自己的意愿。观察者应该尽量避免以上倾向。
(3)来自设计缺点的误差
观察是很复杂的,观察者在很短的时间内,既要观察又要记录是比较困难的。若用笔写,注视记录就不能观察,而且人的观察能力有限, 因此设计观察方案时,若观察项目、代码过于繁杂,记录表设计不当,即可造成观察误差。解决办法是:设计时采用适当的观察项目、代码或仪器,并用预备观察(相当于预备实验)检验观察方案的可行性。若观察结果误差较大,则应修改观察方案。同时,加强对观察者培训。
4.事件取样和时间取样有何区别与联系?
时间取样观察法即在统一确定的时间内,按一定时段观察预先确定好的行为,或按预先规定好的行为分类系统将行为归类。时间取样观察法是一种测量行为的方式。
运用时间取样法进行观察研究,需要首先确定观察时间,要求每隔一定的时间间隔,按某种选定的时段进行观察。时间取样法克服了传统观察方法的不可控制性,在一定程度上,可摆脱观察者的主观选择性和主观判断,使观察到的行为具有客观性和代表性。 时间取样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它仅适用于研究经常发生的行为,一般来说,对在15分钟内不易出现的行为不适用。其次,它仅适用于观察外显的行为,不宜观察内隐或隐蔽性行为。此外,用这一方法所得的材料往往只能说明行为的某种特性(如频率),而难以得到关于环境、背景的资料,难以考察行为的相互关系和连续性,故很难揭示因果关系。事件取样法注重观察某些特定行为或事件的完整过程。观察前,选择与规定所要观察行为或事件的类型,观察时需等候所选行为或事件发生,再作记录。与时间取样法所不同的是,事件取样法不存在受时间间隔与时段规定的限制,只要事件一出现,便可记录,且可随事件的发展持续记录。在记录方法上,它既可采用时间取样法中的行为分类系统,又可将这种分类记录系统,与对事件前因后果及环境背景等的描述性记录结合起来使用。事件取样法的主要局限在于可能缺乏测量的稳定性。由于不论何时,只要行为事件发生便记录,故有可能这些观察到的现象在不同情景下具有异质性。因此,在运用事件取样法时应注意记录与分析事件发生的情景或背景。
5.参与观察有哪些步骤?
(1)界定问题
(2)进入情境
(3)记录资料
(4)分析资料
(5)呈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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