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词的本义和引申义

这是从一个词内部各个义项之间的联系来看词的。
    教学目标:
    1. 掌握本义、引申义的概念,一般了解本义和引申义的关系
    2. 主要掌握结合具体例子,利用推求本义的方法断定某些词在句子中用的本义还是引申义。
    3. 重点词义引申的四种途径
    4. 记住词义引申的类型

    古代汉语以单音词为主,而且单音词往往一词多义,即一个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尽管多义词的各个义项之间错综纷纭,但并不是杂乱无章的,这些意义之间一般都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而且往往是围绕一个中心。那个中心是词的本义,即词的本来意义,也就是上古文献史料所能证明的本来意义,围绕本义这个中心而派生、引申出来的意义是引申义。

 一、本义和引申义的关系:

     本义应该指词的本来意义,但是这里所说的本义,只是取习惯的叫法,或称作一种操作概念,是指现代人们所能找到的有文献根据或字形根据的最古的意义,但并不一定是最初的意义。因为文字的产生要比语言晚得多,迄今发现的最早的汉字是殷商时代的甲骨文,它是距今三千五百年的文字,而语言同人类、人类社会一样古老,在汉字产生以前,语言里的词已经流传了很多年,它们可能还有更原始的意义,但是我们现在已经无从考证,因此,这里所说的本义,不是指词的最初义或原始义,而是指有文字记录以来所能看到的最古义,它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后代的演变来说,它是本义,对文字记录以前的长期使用来说,它可能是演变的某一结果,而不是起点。而我们所说的引申义,是指从本义发展出来的词义,如:

    1.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韩非子·和氏》

    2. 本事不理,夫是之谓人祅。《荀子·天论》

   (祅同妖,人祅指人事中所发现的各种怪异现象)。

    3. 圣人之所在,则天下理焉。《吕氏春秋·劝学》

    4. 形体、色、理以目异。《荀子·正名》

    5. 井井兮其有理也。《荀子·儒效》

    6. 依乎天理。《庄子·养生主》

    7. 喜怒刚柔,不离其理。《淮南子·本经训》

    8. 故使鲍叔牙为大谏,王子城父为将,弦子旗为理。《管子·小匡》

    以上八个例子中都有“理”这个词。 1 中的为“治玉”、“雕琢玉石”这是上古文献所能证明的“理”的本来意义,即本义。由“治玉”引申开来,“理”又可以表示“整治”、“治理”的意义,如例 2 ;用于被动意义,就是“整治得很好”,“治理得很好”如例 3 :玉石很坚硬,治玉必须顺其文理,所以由“治玉”又引申出“文理”、“条理”的意义,如例 4 ;例 5 ;由“文理”、“条理”的意义又可以引申出“规律”、“道理”的意义。如例 6 、例 7 ;由“整治”、“治理”的意义再引申,可以有“治理狱讼的官”(法官)的意义,如例 8 ;由此可见,从 2 到 8 的“理”,其意义都是从 1 的意义引申发展来的。

    由上面的例句可以具体看到,词义的发展绝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有规律的。并从中能看出本义和引申义的关系:

    1 、本义在一组词义中只有一个,而引申义的数量可以很多。

    2 、引申义总是围绕着本义这个中心发展的,即引申义都是从本义发展引申来的。

    3 、词的本义一般都是比较具体的事物或行为,引申义一般比较抽象。

    4 、引申义有的从本义直接引申出来,距离中心较近,和本义关系较密切,这叫直接引申或近引申;有的是间接从本义引申出来的,即由距离中心较近的引申义进一步引申出来的,距离中心较远,这叫间接引申或远引申,直接引申由于从本义直接引申出来,贴近本义,所以容易看到它和本义的关系,而间接引申是由引申义再引申出来的意义,辗转引申后距离本义较远,需要费一些思索才能意识到它和本义之间的关系,如例 8 。

 二、怎样推求本义:

    本义是分析词义的基础。要分析词义,必须先明本义,江沅《说之解字注叙》:“本义明而后余义明,引申义亦明。”本义就好像词义的纲,知本义就如同提纲挈领,那么怎样才能知本义呢?通过什么方法和途径求本义呢?一般可采用如下两种方法:

    (一)、分析汉字的字形来推求本义:

    (二)、从词的多义中进行分析归纳来推求本义:

   词的本义,除可以从字形推求以外,还可以运用词义发展的规律,从多个义项的归纳中求得。因为一个词的内部的各意义是互相关联的,词义的产生是有先后顺序的,是有规律可循的,先后产生的意义之间通常存在着某种“相似点”或其他方面的联系,只要我们抓住词义的相互联结的纽带,就可以推出它的本义。如:

    集:( 1 )群鸟落在树上,《诗经·周南·葛覃(tán)》:“黄鸟于
              飞,集于灌木。”

        ( 2 )聚合 贾谊《过秦论》:“天下云集而响应。”

        ( 3 )聚会,一般指亲友聚会。王羲之《兰亭宴集序》:“群贤毕
               至,少长咸集。”

        ( 4 )落《聊斋志异·促织》:“临观,则虫集冠上,力叮不释。”

        ( 5 )成就,成《左传·成公二年》:“此车一人殿之,可以集
               事。”

        ( 6 )诗文的汇集 曹丕《与吴质书》:“顷撰其遗文,都为
               一集。”(经史子集)

                       落

        群鸟落在大树上 聚合 ——聚会

                            ——成、成就

                            ——诗文的汇集

 三、词义引申的途径:

    词义引申的途径,就是在于探讨一个词的内部,新义是以怎样的方式(通过什么方法)产生的,词义的引申就总的趋势来说,大都是由具体到抽象,由个别到一般,由混沦到分析,由单纯到复杂,但就一个具体的词来说,情况是多种多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说词义引申的途径可以基本概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延展引申:

    延展引申:是指在不改变某词词类的情况下,把原来词义所概括的内容中的某一点在一线上加以延展或突出,用来标志另一事物的引申方式。如:

    临:

    1 、 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荀子·劝学》

    2 、 上帝临汝,无贰尔心。《请·大雅·大明》

    3 、 临之以庄,则敬。《论语·为政》,邢 疏:“自上 下曰 臨 。”
         请君临之。《左传·襄公三年》

    临,金文作□□,本象人睁大眼睛俯视众物,向下看的样子。本义是“从高处往低处看”如例 1 :由此引申出“从上监视着”如例 2 :又引申出“从上面到下面来”(即光临,莅临)如例 3 :它们的共同语义特征是“由上到下,”这亦是本义的核心语义,正是从这一点延展开来而引申出 2 、 3 的。而三者的区别在于“ 1 ”的行为是“看”;“ 2 ”突出了“有目的,有意识”;而“ 3 ”则在行为上延展为“来”。再如:

    延展引申是词在应用中利用概念的灵活性而产生的词义引申现象。一个词,它的词义包括着概念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但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人们并不使用一个词的全部意义,而是往往只延展词义的某一部分,如果这一种临时应用的意义被固定下来,就形成了引申义。由于延展引申是延展或突出原有词义的某一特征,所以就造成了本义与引申义之间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异点,共同点说明二者的渊源关系,而差异点则标志二者应用对象、范围的不同,因此分析这类引申的关键是找同与异。

    (二)比喻引申

    比喻引申和条件引申是古汉语词义的两种不同的发展途径。要研究词义引申的规律,有必要对二者作进一步的探讨。

    关于比喻引申,我们认为:它是一个词的基础意义(或本义)用于比喻的用法使其固定化而形成新的义项的一种词义发展的运动。名词中有一些词的词义由于比喻用法的固定化而形成新的义项。主要有三种:

    如:斗

    A 《诗经 · 大雅·行苇》:“酌以大斗。”

    B 《诗经 · 小雅·大东》:“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

    A 的斗是古时人们生活中常用的器皿(舀酒的勺子),形状和现代的勺子相似,人们发现北方天空中有七颗星的排列形状与斗相似,因而名其为斗(今东北民间俗语中仍有称北斗星为勺子星的。)

    (三) 条件引申:

    关于条件引申,我们认为,它是一个词的词义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受句中前后搭配关系的制约而产生新义并进而形成新的义项的一种词义发展的运动。前后搭配关系的制约既句子中某些成分的意义变化而导致与之相关成分意义的变化,这种变化是事物、现象所属的行为、状态的变化,表现在词义上,一般的是动词、形容词词义的变化。

    如:刊

    A 夏日至,令刊阳木而火之。《周礼·秋官·柞氏》(阳木即枯木)

    B 刊定谬误。《三国志·向朗传》

    A 刊是砍,刊阳木即砍阳木,谬误出现在书籍、文章中不正确的地方,要刊,文章需“刊”是因书写材料而致,纸发明的较晚,(一般说是东汉蔡伦),普及更晚。帛贵,竹木简通行,故用墨漆书于简上,错了可以用刀销去,故称。 B 此处指删改,删改也是去掉。

    (四) 活用引申:

    这是指古汉语中由于语法上词类活用现象而产生的新义,例如:

    如:衣

    A 天雨,解素衣,衣缁衣而反。 《韩非子·说林上》 (衣服)

    B 老者衣帛食肉, 《孟子·梁惠王上》(穿衣)

    如:雨

    A 以祈甘雨 《诗经·小雅·甫田》

    B 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诗经·大雅·大田》

    上述名词“衣”常作动词用,引申出“穿衣”的意思,名词“雨”常作动词用,引申出“浇”的意义,它们都是因为经常活用而产生新义,并为人们所公认。甚至《辞源》、《辞海》、《汉语大词典》等工具书都把它们列为一个义项。这是由于活用而产生新义的,但并不是所有活用都能产生新义。象以前讲过的《左传成公二年》:“从左右,皆肘之。”这样的例句,“肘”活用为“用肘碰”,这是地地道道的词类活用,名词活用为动词,因为这种用法很偶然、很少见,只是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偶尔的临时活用一下,“肘”并没有产生“用肘碰”这一固定词义。

    因此,词汇学上的活用变义和语法学上的词类活用有区别也有联系,区别:词类活用,是指词的语法功能在句中临时变化的活用,属语法范畴,而活用变义是词义引申,是指从词的本义延伸出与本义有关的意义,属词汇问题。联系:词类活用往往引起词义的变化,而词义引申常引起词性的变化。(履)这种凝固、稳定是个过程,定型的时间难以考订。所以,有些书上认为是活用,有些书上认为是一个稳定的义项,观点不同,不存在对与错,确定活用与否最可靠的办法是进行量的统计,或也可用字典、词典等参考。如:“衣”,有人统计,“衣”当动词用,在先秦的著作中相当普遍。在《孟子》中,共“十三”个“衣”字,其中名词四个,动词九个,可见,动词的用法是经常、普遍的,故不能算作临时活用,《玉篇》、《广韵》分两读,《辞源》上分两读,为两个义项。

 四、词义引申的类型 :